我因对现在一些物管不满意,顺延三个月交物业管理费,但是开发商在拿到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后要求物业管理公司(其实为一家)那边签字同意才给业主。现在的物业管理以没交物业管理费为由不愿签字,且不让业主买电(供电局在小区内设了电卡充电)。请问物业管理有这样的权力吗?业主该怎么办呢?
黄宇律师回复:
物业没有权力扣押房产证复印件,也没有权利阻止业主买电,你若买电可直接向银行和供电局提出要求,如果物业公司上述行为已经造成你损失可以起诉解决,基本可以胜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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